新《廣告法》開始實施 轉發互聯網廣告要小心
發表日期:2015.09.02 訪問人數:778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從昨天開始實施,互聯網廣告正式被納入監管范圍。以后,不僅騙點擊量的彈窗廣告被視為違法,發在微信朋友圈的小廣告也將面臨調查。
新《廣告法》嚴控網絡互聯網廣告
根據新《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從事互聯網廣告行業多年的鄭先生認為,這個規定對于規范市場有很大幫助:
鄭先生:有一些小的網站在彈窗式廣告的時候,它沒有明顯的“關閉”按鈕,或者它的關閉按鈕其實做了一個鏈接。這是騙取點擊的行為,比如你看到彈窗廣告覺得很煩,想去關閉它,但它這個關閉按鈕是假的,那你點擊后,它又跳轉了,就相當于騙取了你的點擊量。
不過,鄭先生認為,互聯網廣告受限制,主要是對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等行業廣告有較大沖擊,對其它行業影響并不大。
鄭先生:因為像醫藥、煙酒,還有一些比較敏感的客戶,對他們的限制比較大。其它像日化、汽車類的客戶,其實影響并不大。只是在廣告投放的時候,上面要加一個“廣告”這樣的標志,就是讓受眾知道這是一個廣告,但是對其它的我覺得沖擊并不大。
20年來首次修訂,適應互聯網時代需求
這是《廣告法》自1995年誕生以來,時隔20年后完成首次修訂。中國傳媒大學廣告學院院長丁俊杰認為,新《廣告法》將更加適應互聯網時代的需要。
丁俊杰:新廣告法和傳統廣告法最大的區別就是廣告運作的環境發生了變化。尤其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廣告的出現,對于廣告法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除此以外,工商總局制定的《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也在9月1日一并生效。丁俊杰說,有了配套措施,新《廣告法》才能有效執行。
丁俊杰:第一,互聯網廣告處于巨大的變化當中,你在做一部法律,計劃沒有變化快,所以你必須為操作環節和業界的變化留出空間。第二個呢,廣告法它一定是宏觀的,它不可能具體到某一個領域,所以要想有發揮作用它必須要有相關的管理條例的配套才行。
據國家工商總局介紹,全國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將于今年年底建成,明年就實行對互聯網廣告的全面監測。對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廣告,目前可以對公眾號的廣告進行監測,對發在朋友圈的廣告,如果有網友舉報,也可以有針對性的調查。這意味著,微信好友在朋友圈里發的小廣告,再進行轉發就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