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2008.03.21 訪問人數:982
備受關注的珊瑚蟲QQ侵權案有了結果:20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珊瑚蟲QQ軟件的制作者陳壽福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117.28萬元予以追繳。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到2007年,被告人陳壽福以營利為目的,未經騰訊公司許可,制作的珊瑚蟲QQ軟件包含有騰訊QQ軟件95%以上的文件,且與騰訊QQ軟件的實質功能相同;同時被告人陳壽福將珊瑚蟲QQ軟件放置于互聯網上供他人下載,其行為已構成對騰訊QQ軟件的復制發行,陳壽福據此獲利117.28萬元,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陳壽福當庭認罪。
對辯護人提出的無罪辯護意見,如“騰訊公司在官方網站提供珊瑚蟲QQ下載”,“騰訊公司邀請陳壽福參加官方QQ新版發布會并征詢第三方開發接口意見”等證據,因證據不足,法院予以駁回。法院最后判決:被告人陳壽福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20萬元;對被告人陳壽福違法所得總計117.28萬元予以追繳。
騰訊公司表示,騰訊尊重法院的判決。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成長中的中國互聯網產業非常關鍵,用戶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朱謝群說,珊瑚蟲QQ案件的審判結果,將成為互聯網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標桿。
珊瑚蟲網站在判決后更新了首頁,列舉出相應證據依舊認為陳壽福無罪。陳壽福律師稱將會在法律有效期內直接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軟件外掛擊中法律空白
軟件外掛是否侵權,一直讓IT界爭論不已。
由于被告律師在二次開庭中稱,自2004年之后,被告在沒有修改騰訊QQ軟件的任何源代碼的情況下,開發出了“珊瑚蟲QQ增強包”(又稱珊瑚蟲QQ外掛),它提供了新功能和替代功能,但并沒有修改騰訊QQ版本,也就沒有侵犯其著作權。
我國的現實情況是:自2003年起,政府相關管理部門開始明令禁止使用網絡游戲外掛,原因是“其行為侵犯了軟件著作權人的修改權、作品的完整權、許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然而外掛分為游戲外掛和軟件外掛兩種,對于軟件外掛是否侵權,我國法律法規目前尚無定論,也就是說,2004年以后的珊瑚蟲增強包如果真是屬于一種軟件外掛的話,就無法在現行法律法規上將其“對號入座”。
一直研究知識產權的北京廣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劉春泉認為,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軟件著作權是未經許可對軟件進行修改,外掛沒有直接修改,從這一角度看沒有侵犯著作權,但因為外掛的運行又要修改原版軟件的行為,比如外掛去掉了原版QQ的廣告、顯示了IP地址,這也算是修改了,所以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外掛是否侵權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難以辨別。
影響
第三方軟件相繼退出市場
珊瑚蟲QQ的巨大變故,使得整個第三方QQ的制作陣營風云突變。
多年來,騰訊QQ一直穩坐著國內即時通訊軟件的頭把交椅,擁有眾多的用戶,然而,騰訊這個官方QQ,體積臃腫、廣告多、插件多,種種設置都讓用戶不滿。于是,眾多的第三方QQ出現了。
珊瑚蟲QQ的變故,使得名聲僅次于珊瑚蟲QQ的“飄云QQ”的制作人員隨即也通過其論壇向外界發表了一份退出聲明,稱將終止飄云QQ的制作。日前,騰訊已向各大下載站發出聲明,要求撤下各種修改版QQ(如傳美、飄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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